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郑州格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101********RK7W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1502民初5199号 |
案号 |
(2021)豫1502执36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郑州格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格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认可欠原告信阳市河区金冠商务宾馆有限公司房费9270元。二、原告信阳市河区金冠商务宾馆有限公司同意被告郑州格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格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自愿于2021年10月31日偿还3000元、于2021年11月30日偿还3000元、剩余3270元于2021年12月31日偿还完毕。三、原、被告双方就本案别无其他纠纷。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郑州格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格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自愿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11-15 |
发布时间 |
2021-1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苗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5MA46EDRK7W |
登记机关 |
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号院1号楼24层24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