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唐山泰岳化工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302********86XF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冀0225民初1732号 |
案号 |
(2021)冀02执208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乐亭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唐山泰岳化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原告唐山虹瑞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人工费及机械费共计540899.63元及利息,利息自起诉之日(2021年5月8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唐山虹瑞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11-02 |
发布时间 |
2021-1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曹爱川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22531988686XF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