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廖文浩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1422********235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0307民初33006号
案号
(2021)粤0307执1653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深圳市浩天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左岸风(南京)影视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退还款项150万元及利息(按年利率6%的标准,自2016年11月5日起计至实际还清款项之日止);二、被告廖文浩对被告深圳市浩天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四、案件受理费10680元由两被告负担(追缴)。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8-31
发布时间
2021-12-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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