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宋军存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10327********23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陕0327民初1523号
案号
(2021)陕0327执51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陇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宋军存偿还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宝鸡市分公司垫付的修理费25000元,调解生效后于2021年2月20日前履行5000元,2021年4月20日前履行5000元,2021年6月20日前履行5000元;2021年8月20日前履行5000元;剩余5000元于2021年10月20日前履行完毕;二、若宋军存任何一期未按协议第一项履行,则其后未履行部分均视为已到期。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425元,依法减半收取213元,由宋军存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陇县人民法院
省份
陕西
立案日期
2021-07-15
发布时间
2021-12-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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