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宋军存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0327********23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陕0327民初1523号 |
案号 |
(2021)陕0327执5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陇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宋军存偿还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宝鸡市分公司垫付的修理费25000元,调解生效后于2021年2月20日前履行5000元,2021年4月20日前履行5000元,2021年6月20日前履行5000元;2021年8月20日前履行5000元;剩余5000元于2021年10月20日前履行完毕;二、若宋军存任何一期未按协议第一项履行,则其后未履行部分均视为已到期。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425元,依法减半收取213元,由宋军存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陇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1-07-15 |
发布时间 |
2021-1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