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北京静水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4474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京0112民初27655号
案号
(2021)京0112执1354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北京静水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杨进辉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返还原告杨俊玲借款本金2000000元;二、被告北京静水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杨进辉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原告杨俊玲自2019年5月3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以20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0%的标准,尚需抵扣273.97元),以及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以20000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标准计算);三、驳回原告杨俊玲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1-11-09
发布时间
2021-12-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余静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27447432456
登记机关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
注册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疃里东区51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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