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广东苏粤铝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814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0607民初4913号
案号
(2020)粤0607执174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广东苏粤铝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佛山市百盛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69495.70元及利息(以未付货款为本金,从2019年9月9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佛山市百盛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3808元,减半收取计1904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广东苏粤铝业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3-23
发布时间
2020-03-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潘英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233581410947H
登记机关
新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新丰县丰城街道坳头村长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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