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媛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00109********752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渝0109民初4033号
案号
(2021)渝0109执487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陈媛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理赔款16900.74元、保费2396.95元;二、陈媛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16900.74元为基数,自2017年7月28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的违约金;三、驳回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67.21元,公告费560元,由陈媛媛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省份
重庆
立案日期
2021-07-27
发布时间
2021-12-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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