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袁晓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731********32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791民初905号 |
案号 |
(2021)赣0791执18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赣州市正信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袁晓东于2018年3月4日签订的《租赁合同》;二、限被告袁晓东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赣州市正信建材有限公司支付截至2019年11月30日止的租金146984元;三、限被告袁晓东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赣州市正信建材有限公司支付水、电费2019元;四、限被告袁晓东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按照2台导柱红外线桥切机的市场价值向原告赣州市正信建材有限公司赔付99860元以及因此产生的鉴定费3000元,共计102860元。五、限被告袁晓东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赣州市正信建材有限公司支付逾期支付租金的滞纳金14698.4元;六、限被告袁晓东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赣州市正信建材有限公司支付其为追索本案债权产生的律师费5000元;七、驳回原告赣州市正信建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775元(已减半收取),保全费2320元,合计7095元,由原告赣州市正信建材有限公司负担2088元,被告袁晓东负担5007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7-14 |
发布时间 |
2021-12-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