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22401********00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吉24民终590号 |
案号 |
(2021)吉2401执30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孙静向杜红侠返还借款260000元,并自2020年10月10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中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利息;二、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以日万分之一点七五的标准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延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21-07-05 |
发布时间 |
2021-1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