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成向前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282********17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282民初9号
案号
(2021)鲁0215执383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成向前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孙裕鹏借款本金25000元;二、成向前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生效后支付孙裕鹏借款利息,以25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9月30日起至借款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1%计算;三、成向前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孙裕鹏律师费3000元。案件受理费500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成向前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7-21
发布时间
2021-12-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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