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成向前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282********17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282民初9号 |
案号 |
(2021)鲁0215执38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成向前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孙裕鹏借款本金25000元;二、成向前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生效后支付孙裕鹏借款利息,以25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9月30日起至借款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1%计算;三、成向前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孙裕鹏律师费3000元。案件受理费500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成向前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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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7-21 |
发布时间 |
2021-12-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