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彬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126********25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鄂1124民初467号 |
案号 |
(2021)鄂1124执12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英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马彬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李姣偿还借款56000元。二、驳回原告李姣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00元,由被告马彬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英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11-02 |
发布时间 |
2021-1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