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廖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223********35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桂0204民初576号
案号
(2021)桂0204执296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廖波确认截至2020年12月16日尚欠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柳南支行的贷款本金为人民币98800元、罚息为人民币3719.96元、复利为人民币0.01元,以上本息合计人民币102519.96元,该款从2021年4月30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止应分为六期归还,其中每期的还款时间均应为当月30日,且自第一期至第五期的每期还款金额均应为人民币8000元,第六期的还款金额应为余款人民币62519.96元以及自2020年12月16日之后至贷款本息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依照合同约定产生的罚息、复利。二、被告廖波同意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柳南支行支付律师代理费人民币4000元,该款应于2021年4月15日之前付清。三、若被告廖波未能按照上述约定按时足额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柳南支行清偿债务,则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柳南支行有权就被告廖波尚欠的全部债务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226元(原告已按减半预交),由被告廖波承担并应于2021年3月30日前迳付给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柳南支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8-25
发布时间
2021-12-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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