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陕西建德电力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6107********WC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陕0703民初2514号 |
案号 |
(2021)陕0703执15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西安翰德电力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与被告陕西建德电力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签订的《授权销售合同》;二、限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被告陕西建德电力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向原告西安翰德电力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支付货款614694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946元,由被告陕西建德电力电器制造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9946元,由上诉人陕西建德电力电器制造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1-10-11 |
发布时间 |
2021-12-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志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702MA6YN6WC2X |
登记机关 |
汉中市南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机电工业集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