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袁晓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181********41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沪0118民初4439号
案号
(2021)沪0118执1228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杨宁、被告袁晓东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三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修工程余款人民币77,100元;二、被告杨宁、被告袁晓东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上海三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逾期付款利息(以人民币77,100元为基数,按年息24%标准,支付自2020年5月7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人民币1,727.50元,减半收取人民币863.75元,由被告杨宁、被告袁晓东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21-11-23
发布时间
2021-12-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