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祁建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429********58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冀0408民初735号
案号
(2021)冀0408执170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祁建平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日内给付原告齐永士欠款77500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该款自2021年2月9日起至付清77500元之日止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738元,减半收取869元,均由被告祁建平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永年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1-09-14
发布时间
2021-12-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