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邢丽卿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104********414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晋并北证执字第15号 |
案号 |
(2021)晋0105执恢7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城北公证处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为山西万海澳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保证人山西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特别担保人为杨毅、王效林、邢丽卿、张晋峰、彭东阳、刘伟、赵发文、执行标的为本金2148万元、利息人民币628108.15元,共计22108108.15元,从2019年4月21日起到借款全部还清之日止的合同约定的同期利息、逾期利息、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及为实现以上债券所支付的费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10-11 |
发布时间 |
2021-12-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