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沈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782********40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闽0603民初1013号 |
案号 |
(2021)闽0603执23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沈强确认尚欠漳州味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借款4369元。于2021年4月至2021年11月每月25日前支付500元,2021年12月25日前支付369元。款项汇至原告指定账户(账户名:王淑琦,开户行:兴业银行漳州九龙大道支行,账号622908166495158415)款项支付完毕,则双方就本案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终结;二、若沈强未按期足额履行,则漳州味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有权按4369元(扣除已还部分)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本案诉讼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沈强负担(漳州味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垫付,沈强当庭支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11-22 |
发布时间 |
2021-12-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