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浙江华洋建设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304********58XE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812民初3307号 |
案号 |
(2021)苏0812执27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浙江华洋建设有限公司给付原告淮安诚信工程材料有限公司货款1060658.48元及利息55000元,合计1115658.48元,分两期付清:第一期于2021年4月29日前给付原告淮安诚信工程材料有限公司50万元(含55000元利息),第二期于2021年5月31日前给付原告淮安诚信工程2材料有限公司615658.48元;二、如被告浙江华洋建设有限公司未按上述协议确定的时间和金额足额支付原告淮安诚信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款项,则欠付的款项(不含上述55000元利息)从2021年5月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承担逾期付款利息;三、原告淮安诚信工程材料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14976元,减半收取7488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2488元,由原告淮安诚信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承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7-12 |
发布时间 |
2021-1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长洪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48271099058XE |
登记机关 |
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129号130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