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汤海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204********14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204民初4449号 |
案号 |
(2021)桂0204执36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汤海涛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柳南支行归还尚欠的信用卡透支本金人民币7997.57元,并支付截至2019年11月28日逾欠的利息人民币2410.38元、滞纳金人民币463.8元[2019年11月28日之后至上述的透支欠款债务全部结清之日止产生的利息、滞纳金应当按照《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及《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章程》之有关约定执行]。案件受理费36元(原告已按减半预交),由被告汤海涛负担并迳付给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柳南支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10-21 |
发布时间 |
2021-12-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