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哈密市新潮工贸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97847****
执行依据文号
(2016)新7103民初272号
案号
(2017)新7103执5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哈密铁路运输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调解如下:一、被告哈密市新潮工贸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30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800000元;2、被告哈密市新潮工贸有限公司支付原告800000元的利息,自2016年4月1日起至实际借款还清之日止,每9个月支付一次利息,按年利率24%计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哈密铁路运输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17-04-10
发布时间
2017-07-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潘文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201697847323N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新疆哈密地区哈密市回城乡九龙树村西戈壁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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