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胡月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429********242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1091民初1108号
案号
(2021)冀1091执恢18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二、被告胡月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截止截止2021年1月12日,被告胡月峰拖欠借款本金1322145.63元、利息174.43元、违约金396.64元,及自2021年1月13日起至实际给付日止的利息、罚息(按照《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约定计算);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1-08-09
发布时间
2021-12-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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