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屈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1021********3551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沪0120民初15343号
案号
(2021)沪0120执956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支付欠款本金34999.26元;二、支付自2020年8月4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欠款本金34999.26元为基数,按照《兴业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约定的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违约金、其他费用。(暂计至2021年11月10日,利息、违约金、其他费用共计10655.12元)。三、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四、由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21-12-02
发布时间
2021-12-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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