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国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325********02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新2325民特918号 |
案号 |
(2021)新2325执27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奇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陈国磊、金红玲自愿共同向王海芝返还借款本金295560元,并按照月利率承担借款本金295560元,自2018年9月6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其中于2019年12月30日前给付借款本金100000元,剩余借款本金195560元及相应利息于2020年12月30日前全部付清。二、陈国超自愿对上述调解协议第一项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王海芝自愿放弃其他申请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奇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07-05 |
发布时间 |
2021-12-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