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东苏粤铝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14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233民初757号 |
案号 |
(2019)粤0233执4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新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广东苏粤铝业有限公司欠原告上海誉越实业有限公司货款金额为453666.12元,以月利率1%至2018年3月4日起计算至付清款之日止;二、被告广东苏粤铝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上海誉越实业有限公司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10000元,差旅费1000元,财产保全担保费1500元;三、诉讼费5044元、财产保全申请费3620元,合共8664元由被告广东苏粤铝业有限公司承担;四、上述款项被告广东苏粤铝业有限公司限在2019年9月25日前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10-15 |
发布时间 |
2020-04-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潘英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233581410947H |
登记机关 |
新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新丰县丰城街道坳头村长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