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内蒙古康乃尔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1505********67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内0526民初3939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1)内0526执212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内蒙古康乃尔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南京南瑞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货款8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800000元欠款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计算,自2020年9月4日年起算,货款清偿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90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内蒙古康乃尔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1-05-28
发布时间
2021-12-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周正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5265641666715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扎鲁特旗鲁北镇黄山街中段(原建设银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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