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湖北省满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7406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鄂0324民初1155号
案号
(2020)鄂0324执15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竹溪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贺超、刘贵丽、湖北省满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李明利借款本金1000000.00元及利息(按月利率2%,自2017年9月21日起计算至借款清偿完毕之日止,同时扣除已支付的利息60000.00元)。 二、被告柳俊对上述借款本金1000000.00元及2019年6月18日后的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竹溪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0-03-23
发布时间
2020-04-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贺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324074067187T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湖北省竹溪县金铜岭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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