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凌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10223********569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京0112民特261号
案号
(2021)京0112执904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申请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于2021年3月4日经北京市通州区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如下:一、申请人凌波向申请人张强偿还借款300万元及利息120万元,共计420万元,分八期支付,于2021年4月30日前支付借款50万元,于2021年8月30日前支付借款52万元,于2021年12月30日前支付借款52万元,于2022年4月30日前支付借款52万元,于2022年8月30日前支付借款52万元,于2022年12月30日前支付借款42万元及利息10万元,于2023年4月30日前支付利息52万元,剩余利息58万元于2023年8月30日前付清;二、申请人凌波未按上述第一项约定偿还任意一笔款项,则申请人张强有权就全部剩余债权申请强制执行;三、本协议履行完毕后,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纠纷。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申请人张强与凌波于2021年3月4日经北京市通州区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1-07-20
发布时间
2021-12-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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