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世松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1627********48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新3222民初1190号
案号
(2021)新3222执153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墨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申请人赵明国与被申请刘世松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2021年5月10日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墨玉县人民法院受理并出(2021)新3222民初119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约定,被申请人应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赵明国支付劳务费15000元,案件受理费87.5元由被申请人承担,现裁定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为了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墨玉县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1-09-02
发布时间
2021-12-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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