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房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802********357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0811民初3820号 |
案号 |
(2021)豫0811执28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要求被执行人焦作市立宏商贸有限公司清偿借款本金1080000元及利息。2、被执行人河南省格林新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房磊、秦红伟、房春红、曹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案件受理费10027元由被执行人焦作市立宏商贸有限公司、河南省格林新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房磊、秦红伟、房春红、曹丽共同负担。4、本案按一切费用由被执行人共同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10-27 |
发布时间 |
2021-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