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房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802********357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豫0811民初3820号
案号
(2021)豫0811执289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要求被执行人焦作市立宏商贸有限公司清偿借款本金1080000元及利息。2、被执行人河南省格林新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房磊、秦红伟、房春红、曹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案件受理费10027元由被执行人焦作市立宏商贸有限公司、河南省格林新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房磊、秦红伟、房春红、曹丽共同负担。4、本案按一切费用由被执行人共同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10-27
发布时间
2021-12-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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