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谢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621********50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粤0306民初22435号
案号
(2021)粤0306执2440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320215627018】。一、原告与被告同意以394288元和解本案,该款顶由被告分五期付清,第一期于2021年7月31日前支付200000元,第二期至第四期从2021年8月起至2021年10月每月最后一日前支付50000元,第五期于2021年11月31日前支付44288元;二、上述款项由被告付至原告指定账户(开户名,李伟平,账号:6228430120034709110.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石岩支行)三,若被告未按时足额履行上述任意一期付款义务,则原告有权就全部剩余未付款项向法院中请强制执行;四、被告履行完上还什款义务后,双方在本案中的权利义务清结;五,案件受理费3562元,由被告负担,原告已预缴,被告在支付第二期款项时一并支付给原告,上述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本院子以确认,本调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11-03
发布时间
2021-12-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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