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钟梅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524********50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闽05民终3103号 |
案号 |
(2021)闽0583执69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钟梅峰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福建新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逾期办证违约金43644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09-22 |
发布时间 |
2021-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