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林梅英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823********304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粤1403民初1605号
案号
(2021)粤1403执22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870211600905】。一、被告林梅英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支付理赔款款75690.93元及利息(自2021年6月16日起至款清之日止,以实欠理赔款为基数,按年利率3.85计付利息)。二、驳回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710。28元,减半收取855.14元,由被告林梅英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9-28
发布时间
2021-12-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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