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调兵山依高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2112********606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辽01民终7462号 |
案号 |
(2021)辽0104执43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调兵山依高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给付原告辽宁宁大律师事务所、辽宁人民律师事务所210万元;二、被告调兵山依高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给付原告辽宁宁大律师事务所、辽宁人民律师事务所违约金(以210万元为计算基数,从2018年3月4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130%执行,2019年8月20日至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利率的130%执行)三、驳回原告其它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8560元,由被告负担26000元,由原告负担22560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09-16 |
发布时间 |
2021-1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12810762826060 |
登记机关 |
调兵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辽宁省铁岭市调兵山市兀术街道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