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熊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103********22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赣0111民初2026号
案号
(2021)赣0111执188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院于2021年5月27日立案受理了原告闵辉诉被告熊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闵辉与熊力共同确认,熊力尚欠闵辉本金45万元,熊力于2021年10月31日之前归还闵辉10万元;于2022年1月31日之前归还闵辉10万元;于2022年12月31日之前归还25万元。如有一期未偿还,闵辉可就后续欠款一并申请执行,并按实际所欠本金和中国人民银行同业拆借利率从申请执行之日起计算利息至还清之日止;(此款转入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银星支行,户名:闵辉,卡号:6228480928768764377)二、闵辉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再无其他纠纷;三、案件受理费7350元(已减半),保全费5000元,合计12350元,由熊力负担6175元,由闵辉负担6175元,由于闵辉已经预付,由熊力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付给闵辉。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按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11-08
发布时间
2021-12-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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