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广西华汇新材料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4507********092D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0702民初2321号
案号
(2021)桂0702执264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广西华汇新材料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3401521.27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3401521.27元为基数自2016年12月27日起至付清本全部工程款本息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21年5月20日发布的五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4.65%上浮30%计算)给原告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被告广西华汇新材料有限公司支付食堂设计费30000元给原告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三、原告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述工程款及利息和食堂设计费债权在位于钦州市工业园的3万t/a金属镍冶炼项目附属工程以协议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中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278014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鉴定费144800元,合计427814元由被告广西华汇新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11-16
发布时间
2021-12-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应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700576803092D
登记机关
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钦州市钦南区进口资源加工及新材料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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