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乔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10103********153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京0106民初28168号
案号
(2021)京0106执1153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乔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北京国都之旅国际旅游有限公司旅游团费1048174.34元;二、乔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以1048174.34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支付北京国都之旅国际旅游有限公司2020年1月1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233.57元,公告费560元,均由乔勇负担(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交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1-09-14
发布时间
2021-12-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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