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春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122********23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新2101民初2180号 |
案号 |
(2021)新2101执11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杨春兰向原告肖松林支付化肥款27950元,支付时间:于2020年1月10日前支付7950元,于2020年5月30日前支付5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15000元;二、若被告杨春兰未按照上述约定向原告肖松林支付化肥款,原告肖松林可就上述未支付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三、案件受理费523.75元,减半收取261.88元,由被告杨春兰负担(被告杨春兰于2020年1月10日前向原告肖松林支付261.8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11-03 |
发布时间 |
2021-1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