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立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723********42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1704民初3038号 |
案号 |
(2021)粤1704执17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241213601581】。一、被告周立超欠原告颜丰硕借款本金40000元及利息(以40000元为基数,其中2017年12月20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从2020年8月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四倍计至还清款时止),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27元,由被告周立超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9-23 |
发布时间 |
2021-1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