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奚红缨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2626********00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浙1022民初996号 |
案号 |
(2021)浙1022执25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台州三门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由被执行人奚红缨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叶继会借款本金256100元及利息,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负担案件受理费5142元,申请执行费3742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三门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12-13 |
发布时间 |
2021-1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