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2601********155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闽0802民初3481号
案号
(2021)闽0802执555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江熙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郭建平借款本金200000元,并支付该款从2021年1月16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月利率1%计算的利息;二、江熙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付郭建平诉讼保全费1547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1-11-09
发布时间
2021-12-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