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沂源县祥和货运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703********044L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鲁0323民初1731号
案号
(2019)鲁0323执220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沂源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沂源县祥和货运有限公司偿还原告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支行借款本金2970000元、利息114279.03元及自2017年6月22日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以2970000元为基数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二、被告沂源县业丰商贸有限公司、沂源德邦誉泰物流有限公司、刘雷、李志鹏、谢芳、崔玉娟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沂源县祥和货运有限公司追偿。上述各项义务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560元减半收取15280元,由被告沂源县祥和货运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沂源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9-10-11
发布时间
2020-04-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庆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323557865044L
登记机关
淄博市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悦庄镇中心路中段(悦庄镇教育体育管理办公室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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