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邵新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203********03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203刑初66号 |
案号 |
(2021)桂0203执37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邵新华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6月16日起至2019年6月15日止;罚金应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强制缴纳。)二、被告人林颂云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6月16日起至2019年5月15日止;罚金应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强制缴纳。)三、被告人吴奇峰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6月17日起至2019年5月16日止;罚金应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四、暂扣于柳州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柳北大队刑侦大队的涉案物品:烟草一批,手机、银行卡等物品,均予以没收。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7-21 |
发布时间 |
2021-1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