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崔岚崴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2601********06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陕0602执1525号 |
案号 |
(2021)陕0602执恢6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17)陕0602民初4444号一、被执行人崔岚崴支付申请执行人尉爱军借款本金3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6年7月5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利息按2分计算)。二、被执行人崔岚崴承担案件受理费3440元,执行费44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1-10-19 |
发布时间 |
2021-1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