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治源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10624********0537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陕0602执恢283号
案号
(2021)陕0602执恢60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17)陕0602民初808号一、被执行人王治源支付申请执行人赵涛赔偿款70650元。二、被执行人王治源承担案件受理费783元,执行费959.7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省份
陕西
立案日期
2021-10-18
发布时间
2021-12-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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