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韩钱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212********05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晋0212民初158号 |
案号 |
(2021)晋0212执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韩钱旺、韩玉飞共欠浙江浩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代偿款85486.48元,于2021年7月31日前支付8500元,从2021年8月1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每月月底前偿还8000元,2022年5月31日前偿还剩余代偿款;二、韩钱旺、韩玉飞于2022年6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未还代偿款利息(以未还代偿款本金为基数,年利率15.4%为标准,计算至全部还清为止);三、韩钱旺、韩玉飞于2021年7月1日向浙江浩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支付差旅费1500元;四、如韩钱旺、韩玉飞未能按期归还上述款项,浙江浩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有权就剩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五、案件受理费2070元,减半收取计1035元,由韩钱旺、韩玉飞共同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9-13 |
发布时间 |
2021-1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