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闵超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282********503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0305民初24693号
案号
(2021)粤0305执1735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令被告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8067元,利息0元,罚息4310.83元,以上费用共计22377.83元(罚息暂计算至2021年10月20日,请依据《借款额度合同》和判决份的规定,结算至被申请人实际清偿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11-04
发布时间
2021-12-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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