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北京中环嘉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1********78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1028民初144号 |
案号 |
(2021)冀1028执8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廊坊市碧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中环嘉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共同给付原告河北清大环保机械有限公司合同工程款7397000元及利息(以7397000元为基数,自原告起诉之日即2019年2月28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被告王卫华、王绍华对判决第一项内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三、驳回原告河北清大环保机械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7-14 |
发布时间 |
2021-1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辛小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6675087859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白家疃观麓园17号楼2层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