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冷海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283********2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衢仲金网字第15088号 |
案号 |
(2021)鲁0283执44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衢州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裁决被申请人冷海峰归还申请人上海快升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1笔借款到期未还本金合计1100元、借期内利息合计13.92元。二、裁决被申请人冷海峰归还申请人上海快升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逾期违约金合计58.48元,其中:借据号为2020060500018982、应还时间为2020年7月5日的还款期次,从2020年7月5日至2020年11月8日,逾期126天,逾期违约金为58.48元,2020年11月8日之后的逾期违约金,以到期未还本金11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算至欠款实际还清之日止。三、本案受理费30元,由被申请人冷海峰承担。该费用已由申请人预付,被申请人冷海峰在履行本裁决金钱给付义务时直接支付给申请人上海快升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度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8-13 |
发布时间 |
2021-1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