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河南永兆粮油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6984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01民终12852号
案号
(2020)豫0122执120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维持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2019)豫0122民初168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即河南永兆粮油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中牟县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借款本息481万元并支付利息、违约金(利息、违约金总计按年利率24%计算,自2016年7月8日起至清偿之日止);    二、撤销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2019)豫0122民初1688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即韩志豪、韩铁朋、赵莉、李晨龙、李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中牟县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46080元,减半收取23040元,由河南永兆粮油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45280元,由中牟县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中牟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3-25
发布时间
2020-04-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赵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22569848882R
登记机关
中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郑州市中牟县姚家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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