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8686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0122民初9439号
案号
(2020)豫0122执116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中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同意于2020年10月28日前支付原告深圳侨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款共计四百六十九万两千一百三十一元一角六分,分十二期还款,从2019年11月1日起每个月的二十八日前支付原告深圳侨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款四十万元,直至最后一期还清为止,原告深圳侨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纠纷一次性解决,被告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不再承担相应逾期货款利息;    二、被告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如有任何一期违约,原告深圳侨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权申请强制执行,利息以被告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实际拖欠的货款金额为本金,从2019年4月1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按年利率6%计算;    三、原告深圳侨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调解书后七日内退还五张未兑现的商业承兑汇票,退还至被告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    四、案件受理费22 778.50元,由被告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负担,被告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8日前支付给原告深圳侨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中牟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3-23
发布时间
2020-04-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向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22086868117J
登记机关
中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郑州市中牟县中兴路与比克大道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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